青岛市图书馆2026年中文图书采购项目

来源:    作者:   阅读: 次    日期:2026/05/15

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青岛市图书馆2026年中文图书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青岛市图书馆

编制单位:青岛市图书馆

编制时间:2026年5月15日


编 制 说 明

一、采购单位可以自行组织编制采购需求,也可以委托采购代理机构或者其他第三方机构编制。

二、编制的采购需求应当符合《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2〕22号)要求及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



一、需求调查情况

二、需求清单

(一)项目概况

 青岛市图书馆2026年中文图书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预(概)算

预算金额:434.5万元,第一包:174.5万元,第二包:70万元;第三包:50万元;第四包:30万元;第五包:80万元;第六包:30万元。

(三)采购标的汇总表

包号

标的名称

品目编码

计量

单位

数量

采购预算(万元)

1

青岛市图书馆2026年中文图书采购项目第一包

A04010101书籍、课本

1

174.5

2

青岛市图书馆2026年中文图书采购项目第二包

A04010101书籍、课本

1

70

3

青岛市图书馆2026年中文图书采购项目第三包

A04010101书籍、课本

1

50

4

青岛市图书馆2026年中文图书采购项目第四包

A04010101书籍、课本

1

30

5

青岛市图书馆2026年中文图书采购项目第五包

A04010101书籍、课本

1

80

6

青岛市图书馆2026年中文图书采购项目第六包

A04010101书籍、课本

1

30

(四)技术商务要求

1.项目说明

1.1本章内容是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制定的。

1.2投标人所报价格应为投标优惠率,优惠率中应包含提供相关服务的所有费用,合同存续期间采购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最终价格=售价*(1-优惠率))

2.招标产品技术规格、要求和数量

第一包至第四包:

2.1项目背景

青岛市图书馆普通中文图书采购,要求能够根据采购人需求,通过订单、现采等多种方式,及时准确的供应图书,所供图书应为国家正式出版物,不得提供特价书以及非法出版物。

2.2采购需求

2.2.1综合类图书采购内容为自 2024年1月1日(含2024年1月1日)以后国内正式出版的普通中文图书(不包括中小学教辅、教材等),以及与图书相关的编目、加工、上架、推广等服务。要求能够根据采购方需求,通过现采、订单和图书订购会等多种方式,及时准确的供应图书,所供图书应为国家正式出版物,不得提供特价书以及非法出版物,不得供应采购方未订图书;要保证所供应图书的质量,包括图书装订与印刷质量,符合意识形态的要求,对于不合格图书应及时退换货处理;要提供所供图书编目数据,并负责盖馆藏章、粘贴书标、条码、芯片等分编加工服务,采购人不支付任何费用。

2.2.2图书质量及服务要求

★2.2.2.1图书质量要求

投标人必须确保本项目采购的图书是出版机构(经国家批准的)出版有版权的正式出版物,本项目采购的图书必须是 2024年1月1日(含2024年1月1日)以后国内出版图书。其它范围或来源的图书需满足采购人个性化需求单独配送。凡供货中出现盗版、非法出版物,中标人应承担一切法律及其他责任。 

2.2.2.2图书数量要求 

图书须完全按照采购人确认订购的品种和数量供货,并承诺不加塞任何采购人未订购图书。 

2.2.2.3图书附加要求 

投标人必须剔除特价书;活页图书;中小学、中职中专、高职高专等相关教材、教辅类图书;活页装帧形式、试卷形式的图书;64 开及以下开本的图书;50 页以下的小册子;教学挂图、单页图谱;其它特殊形式图书。以上类型图书供货,不论加工与否,一律予以退货,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2.2.2.4供货要求 

本项目分批次完成,图书采购模式为订单采购、现场采购和订货会采购相结合。

本项目所采购的图书品种及数量均由采购人决定,中标人不得自行搭配非采购人确认购买的品种和数量。若发现此种情况,无论图书加工与否,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同时,采购人有权终止与该中标人签订的政府采购服务合同。中标人可提供建有功能完善、性能稳定的专业化图书功能网站,网站能进行图书馆馆藏查重和订单查看、订单导出、导入和下载CNMARC数据功能,检索功能健全,认真做好订单查重(本批订单与历史订单查重;本批订单内查重)服务。具备对采购人订购的图书进行随时查重和及时反馈的能力。中标人收到订单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复核结果告知采购人,不能供货的图书品种的清单与原因,以便采购人决定是否撤订。采购人因工作需要调整采编业务流程时,中标人应积极应对和配合。 

2.2.2.5订单服务

中标人必须保证按采购人订购的图书品种、数量及时供货,除出版商取消出版、推迟出版或发生影响合同履行的不可抗力事件以外,若不能按时供货的图书种数超过该批订单订购数的10%,发生2次及以上到货率不合格的工作事故,即视该中标人不具备供货能力。采购人有权要求终止供货,终止供货所造成的损失及违约责任由中标人承担。为尽可能消除因中标人不能按合同规定要求供货所造成的影响,采购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提供书面整改方案,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如直接向出版社邮购图书或向其他供货商补订图书),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各项损失或增加的各项费用(如折扣损失、邮费、数据费、加工费)等均由违约的中标人承担。

2.2.2.6书目信息服务 

投标人须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提供国家一级出版社授权信息及其自2024年1月1日以后出版物书目信息(不含重印);采购方根据馆藏需要确定书目订单,中标人应按订单要求供货。投标人提供的书目信息目录应为excel格式文件,包含如下10个项目:ISBN号、书名、著者、出版地、出版社、出版时间、单价、读者对象、内容提要和分类号等信息。

2.2.2.7现场采购及订货会采购 

采购人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现场采购及参加订货会,投标人须提供必要的配合,安排相关人员帮助解决图书采选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现场配备笔记本电脑、数据采集器等必要选书设备,所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中标人应做好查重服务,并保证提供现场查重设备及其软件。每次现场采购结束的当日,投标人须提供本次采购所形成的书目电子清单一份,清单必须经过采购人确认后方可开始配书。

2.2.2.8商品包装及其他服务要求 

图书包装要求:到馆图书应使用防潮牛皮纸规范包装。每批图书需附电子版发货清单及一式两份的纸质汇总单(包括该批书的详细书目列表、订单号、批次、种数、册数、总金额等款目), 纸质汇总单加盖中标人公章;每包图书附一式两份的打印销售清单(包括该包书的订单号、包号、ISBN 号、图书题名、种数、册数、单价、总价、出版时间等款目),清单应置于图书封面朝上的第一位置。 

2.2.2.9图书到货及送货要求 

(1)中标人在接到预订图书订单后 15 个工作日内到书率不低于 90%,现采图书 5个工作日内到书率不低于 95%。未按要求到货的图书,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进行相应赔偿。 

(2)中标人应在送货前与采购人协商确定具体的送货时间、批数、地点,提供送货至指定地点,在图书送交到指定地点之前所发生的费用及风险全部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支付任何费用。 

2.2.2.10验收要求 

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共同执行验收工作,核实图书和配送清单,严格核查题名页、版权页、正文内容等相关信息,在纸质总单上认真标注和汇集误差,采购人和中标人签字确认,中标人在接到反馈信息后 3 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处理。 

2.2.2.11编目加工服务 

(1)中标人需具有图书编目工作人员,中标人须负责相应采购文献的编目服务并添加馆藏信息,即在编目数据中添加索书号、条码号等。中标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给号准确,并按照采购人典藏原则准确分配至相应馆藏地点。中标人编制的书目数据由采购人审校人员进行审校,差错率不得高于1‰(差错率计算公式为:差错率=错误数据条数/被抽查的编目数据条数*100%)。差错率在半年内2次高于1‰,中标人编目人员需要进行编目培训,培训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差错率在编目培训后仍不能控制在合理范围内的,采购人有权更换编目人员。

(2)中标人负责提供相应采购文献的加工服务,并在20天内完成,采购人不支付任何费用。内容包括:

①和采购方工作人员一起,做好新书的验收工作。

②在图书书名页,加盖馆藏章。

③图书查重、编目、书目著录、馆藏数据录入。

④在书内贴上防盗磁条。

⑤在书名页和内第7页上贴上条形码。

⑥按采购人标准粘贴书标。

⑦在书内粘贴RFID标签,完成RFID标签的数据转换。

⑧所供图书的上架、倒架工作。

所有图书加工耗材均由中标人承担,所提供RFID芯片应与青岛市公共图书馆自助借还系统相匹配。为提高加工效率,图书到馆应与中标人加工人员同时到馆。如阶段性工作量较大,中标人应适时增加加工人员,以保证图书加工效能,中标人加工人员中途不得随意更换,直到所有图书加工完成后才能撤离。中标人派驻加工人员一年内人次更换不得超过 2 人次。如无采购人认可合格人员,则需使用采购人指定个人或机构完成书目数据加工。数据加工人工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为保证加工人员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纪律,中标人应委托采购人对加工人员的日常管理,采购人有义务对加工人员的具体情况向中标人反映;如中标人加工人员违反采购人相关制度与规定,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加工人员。采购人提供的相关的采编业务培训和指导时,加工人员应积极配合应用。需要编目、加工的图书除中标人订单内的图书外,还包含采购人其它渠道来源的图书,如接收的赠书、地方文献、年鉴等,处理的数量按当年招标份额比例承担,中标人应积极地配合。

现场加工过程中,若图书分类编目质量存在问题,采购人应与中标人及时沟通,并于沟通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人要求,修改好编目错误的图书。采购人有权根据业务需要,临时调整图书加工的具体要求,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的实际工作运行程序,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保障。

中标人应确保采购人工作现场实体文献与书目数据的安全。合同期内,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人文献损坏或遗失,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提出索赔,中标人需赔偿同版本图书,无相同版本,需征求采购人意见,购买其他版本图书或按采购人估价进行赔偿。

2.2.2.12图书推广要求

为实现书香青岛建设,中标人须根据采购人要求,每季度开展高品质阅读推广活动不少于1次。主要内容为采购人精心挑选读者喜爱的图书,邀请作者或译者,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展阅读推广活动,活动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化讲座、阅读沙龙、作者见面会、新书分享会等。活动期间产生的嘉宾出场费、交通费以及活动宣传推广费均由中标人承担。

采购人允许偏离范围或者幅度如下:

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不允许负偏离,否则投标无效。对于非实质性条款偏离,按照评标办法中评分规则进行处理。

3.商务条件

3.1交货期:供货有效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按采购人提供订单分批供货并完成相关编目加工推广工作)。 

3.2交货地点:青岛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3.3付款方式:采购人在2026年12月15日前完成采购任务,分批次向中标人支付货款。合同签订后支付30%预付款,在采购任务完成后按批次支付所购图书剩余书款。付款金额以采购方实际验收图书的码洋为基数,按照中标优惠率结算,总付款金额不得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

3.4验收

图书运抵现场后,采购人将对图书数量、质量等进行检验,如发现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不符,采购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中标人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

3.5质量保证期

3.5.1质量保证期

(1)其投标产品及后续服务的质量保证期两年。

(2)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3)中标人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中标人实际承诺执行。

(4)投标产品由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

3.6售后服务

3.6.1服务内容 

(1)在进行图书验收时如发现盗版、倒装、缺页、损坏或破损时中标人应立即无条件更换或退货。 

(2)若图书验收后,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盗版、倒装、缺页、损坏或破损时,中标人在 5 日内负责更换,采购人不支付任何费用。 

(3)图书验收后 2 年内,如发现有差错或质量问题,中标人应补发或退换,采购人不支付任何费用。 

(4)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1 小时内予以答复,5 天内更换有缺陷的图书,采购人不支付任何费用。 

(5)中标人本项目服务的团队负责电话回访和图书的保修服务。 

3.6.2售后服务标准 

(1)订单反馈 

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调整订单的要求后,应在 2 天内将该订单的实时配送情况(包括已送图书及未送图书)形成电子表格通过采购人指定的方式传送到采购人。 

中标人必须每 2 个月向采购人反馈一次图书到书情况,提供每批次缺货清单及原因,连续两次不提供缺货清单与原因的,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供货资格,并终止合同。 

在采购人提交正式订单 50 天后,仍不能到货的图书,采购人有权取消订单。 

(2)退换货 

中标人应保证送交的图书为正版,凡有版权问题的应无条件予以退回,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协议。 

采购人预定的图书到馆后,因图书内容不适合图书馆收藏的,无论是否已作前后期加工,中标人应无条件退换。 

对于采购人误订的图书,中标人应予以退货。 

中标人交送污损、破损、图文不清、缺页、倒页、缺附件等质量不合格的图书,无论是否已作前后期加工,中标人应无条件退换,不能以已加工为理由拒绝。 

中标人应在 20 个工作日内对退换货图书完成货物转移,超过时间,采购人有权自行处置,不承担中标人任何损失。 

(3)售后服务响应时间、要求 

在进行图书验收时如发现盗版、倒装、缺页、损坏或破损时中标人应立即无条件更换或退货。 

若图书验收后,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盗版、倒装、缺页、损坏或破损时,中标人在 5 日内负责更换,采购人不支付任何费用。 

图书验收后 2 年内,如发现有差错或质量问题,中标人应补发或退换,采购人不支付任何费用。 

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1 小时内予以答复,5 天内更换有缺陷的图书,采购人不支付任何费用。

注:上述要求以及标注中:

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

带“▲”标注的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提供经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电子文档,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带“※”标注的产品为投标人开标时需提供的样品,中标后投标人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封存。投标人提交的样品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由投标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带“●”标注的产品为核心产品,系指在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的产品。


第五包:

2.1项目背景

为青岛市图书馆持证读者提供到线下图书卖场挑选喜欢的图书,现场办理图书借阅手续,费用由图书馆承担的图书采选方式,读者看完以后可将图书归还到市图书馆或图书卖场。

2.2采购需求

2.2.1线下“读者选书,图书馆买单”。要求投标人销售系统与市图书馆业务管理系统能够有效对接,可实现读者识别、图书复本查询、图书借阅登记和图书归还等信息的查询和同步录入,并可现场完成图书借阅相关手续;卖场交通便捷,可有效覆盖辖区读者;售卖图书品种丰富,更新及时,可满足广大读者的多样化阅读需求。卖场连续经营两年以上,有一定的人流。宣传:对青岛市图书馆“选书买单”活动进行媒体宣传,利用LED屏、宣传栏、易拉宝、海报等多种形式在提供的读者选书场地广泛宣传公共图书馆服务,扩大市民知晓率。宣传内容主要包括:青岛市图书馆宣传片、通借通还服务公告、青岛市图书馆活动预告及全民阅读公益广告等。投标人按《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五版)》22大类提供编目,编目按照青岛市图书馆要求,市民选定图书后,经工作人员核查读者信息及书目查重、确认图书信息并加盖图书馆馆藏章、完成书目数据加工及磁条、芯片录入等相关程序后,读者即可将图书借走。

2.2.2图书质量及服务要求

★2.2.2.1图书质量要求

投标人必须确保本项目采购的图书是出版机构(经国家批准的)出版有版权的正式出版物,本项目采购的图书必须是近五年国内出版图书,不接受国外进口图书。凡供货中出现盗版、非法出版物,投标人应承担一切责任。

2.2.2.2图书数量要求

图书复本须完全按照采购人确认的复本量,为读者提供选书买单服务。

2.2.2.3投标人必须剔除活页图书、中小学教材教辅、单册价格昂贵(中文图书单册超过人民币100元)的、特殊版本(小册子、64及以下开本、无书脊题名、随书配送磁带另外收费的)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否则不论加工与否,一律予以退货,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费用全部由投标人承担。

2.2.2.4采购服务

投标人提供在青岛市本地看样现购服务;周边交通便捷,可有效覆盖市区。投标人提供的现采场所应尽可能提供全国所有出版社新出版的图书样书,文献主题突出、排架有序,并每月更新。

本项目执行青岛市图书馆总分馆所有持证读者自行前往图书卖场挑选符合馆藏要求的图书,中标人检测符合馆藏图书收录标准后登记入藏,需对入藏图书现场加工完成、给读者办理借还书手续、提供现场办证服务等。

2.2.2.5系统需求  

图书销售系统需与青岛市图书馆业务管理系统实现互联,实现如下基本功能:

(1)识别读者借书证,查询读者借阅信息,为读者办理借阅手续,为读者办证;

(2)图书销售系统在输入读者证和图书ISBN码后可联入青岛市图书馆业务管理系统核对读者所借的图书是否符合图书馆的借阅标准,包括副本量是否超标等,核准成功后相关信息录入青岛市图书馆业务管理系统,并完成所有加工工序;

(3)通过互联网提供规范的新书征订书目数据和机读编目数据(数据要参见《中国机读目录式使用手册》),提供的所有数据都能在采购人系统中无障碍使用;编目数据与同批次送达的图书同时到馆,并达到 100%的覆盖率,采购人不支付任何费用。

2.2.2.6配送及交货

(1)中标人将读者还回图书定期配送到青岛市图书馆(原则上每周配送1次),中标标人应在送货前与采购人协商确定具体的送货时间、批数、地点,提供送货服务并按采购人要求进行卸货,在图书送交到指定地点之前所发生的费用及风险全部均由中标人承担,采购人不支付任何费用。

(2)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协同执行验收工作,一一核实图书和配送清单,严格核查题名页、版权页、正文内容等相关信息,在纸质总单上认真标注和汇集误差,采购人和中标人签字确认,中标人在接到反馈信息后三日内对误差做出处理意见。

2.2.2.7包装

(1)到馆图书应按批次有序排列,并使用防潮牛皮纸规范包装。每批图书需附电子版发货清单及一式两份的纸质汇总单(包括该批书的详细书目列表、订单号、批次、种数、册数、总金额等款目),纸质汇总单加盖中标人公章;每包图书附一式两份的打印销售清单(包括该包书的订单号、包号、ISBN号、图书题名、种数、册数、单价、总价等款目),清单应置于图书封面朝上的第一位置。

(2)每批(包)图书的品种、册数、金额等必须与对应的清单相符。如果在验收过程中出现同一批次(包)图书的图书品种及册数与相应清单不符,采购人有权做退书处理。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2.2.2.8中标人需按采购人要求进行现场加工图书,图书分编差错率应控制在5‰以内。采购人在审校过程中发现差错,由中标人负责修改、完善。差错率超过5‰,中标人加工人员需进行编目业务培训,每次培训不少于5天,相应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差错率在编目培训后仍不能控制在合理范围内的,采购人有权更换编目人员,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2.2.2.9编目数据要求

(1)中标人为选书买单图书配置完整的标准CNMARC编目数据。编目数据以全国图书馆联合编目中心的数据格式为标准,编目数据使用《中国图书馆分类法(第五版)》及其使用手册准确类分图书,遵循《国际标准书目著录(ISBD)》《中国文献编目规则(第二版)》《GBT 33286-2016中国机读书目格式》著录原则,依据《中国分类主题词表(web版)》进行文献分类标引和主题标引,执行采购人相关业务规则规定,数据质量应当符合采购人要求。

(2)书目数据完整、规范、准确,书目信息著录详尽,在上述标准和规范框架下,具体须按照《图书馆中文纸质图书书目数据建设规则》(详见附件)进行著录。

2.2.2.10编目加工要求

(1)中标人需具有图书编目工作人员,中标人须负责相应采购文献的编目服务并添加馆藏信息,即在编目数据中添加索书号、条码号等。中标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给号准确,并按照采购人典藏原则准确分配至相应馆藏地点。

(2)中标人负责提供符合采购人要求的相应采购文献的现场加工服务,采购人不支付任何费用。内容包括:①图书查重、编目、馆藏数据录入②在图书书名页加盖馆藏章③在书名页和内第7页上贴上条形码④按采购人要求粘贴书标⑤在书内粘贴RFID标签,完成RFID标签的数据转换⑥所供图书的上架工作。图书加工所用耗材由中标投标人承担,所提供RFID芯片与青岛市公共图书馆自助借还系统相匹配。采购人有权根据业务需要,临时调整图书加工的具体要求,中标方应根据采购人的实际工作运行程序,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保障。中标人应确保采购人工作现场实体文献与书目数据的安全。合同期内,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人文献损坏或遗失,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提出索赔,中标人需赔偿同版本图书,无相同版本,需征求采购人意见,购买其他版本图书或按采购人估价进行赔偿。

2.2.2.11图书推广要求

为实现书香青岛建设,中标人须根据采购人要求,每季度开展高品质阅读推广活动不少于1次。主要内容为采购人精心挑选读者喜爱的图书,邀请作者或译者,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展阅读推广活动,活动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化讲座、阅读沙龙、作者见面会、新书分享会等。活动期间产生的嘉宾出场费、交通费以及活动宣传推广费均由中标人承担。

采购人允许偏离范围或者幅度如下:

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不允许负偏离,否则投标无效。对于非实质性条款偏离,按照评标办法中评分规则进行处理。

3.商务条件

3.1交货期

供货有效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按读者线下选书订单分批供货并完成相关编目加工工作)

3.2交货地点:青岛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3.3付款方式:采购人在2026年12月15日前完成采购任务,分批次向中标人支付货款。合同签订后支付30%预付款,在采购任务完成后按批次支付所购图书剩余书款。付款金额以采购方实际验收图书的码洋为基数,按照中标优惠率结算,总付款金额不得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

3.4验收

图书运抵现场后,采购人将对图书数量、质量等进行检验,如发现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不符,采购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成交中标人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

3.5质量保证期

3.5.1质量保证期

(1)其投标产品及后续服务的质量保证期两年。

(2)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3)中标人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中标人实际承诺执行。

(4)投标产品由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

3.6售后服务

3.6.1服务内容 

(1)在进行图书验收时如发现盗版、倒装、缺页、损坏或破损时中标人应立即无条件更换或退货。 

(2)若图书验收后,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盗版、倒装、缺页、损坏或破损时,中标人在 5 日内负责更换,采购人不支付任何费用。 

(3)图书验收后 2 年内,如发现有差错或质量问题,中标人应补发或退换,采购人不支付任何费用。 

(4)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1 小时内予以答复,5 天内更换有缺陷的图书,采购人不支付任何费用。 

(5)中标人本项目服务的团队负责电话回访和图书的保修服务。 

3.6.2售后服务标准 

(1)订单反馈 

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调整订单的要求后,应在 2 天内将该订单的实时配送情况(包括已送图书及未送图书)形成电子表格通过采购人指定的方式传送到采购人。 

中标人必须每 2 个月向采购人反馈一次图书到书情况,提供每批次缺货清单及原因,连续两次不提供缺货清单与原因的,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供货资格,并终止合同。 

在采购人提交正式订单 50 天后,仍不能到货的图书,采购人有权取消订单。 

(2)退换货 

中标人应保证送交的图书为正版,凡有版权问题的应无条件予以退回,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协议。 

采购人预定的图书到馆后,因图书内容不适合图书馆收藏的,无论是否已作前后期加工,中标人应无条件退换。 

对于采购人误订的图书,中标人应予以退货。 

中标人交送污损、破损、图文不清、缺页、倒页、缺附件等质量不合格的图书,无论是否已作前后期加工,中标人应无条件退换,不能以已加工为理由拒绝。 

中标人应在 20 个工作日内对退换货图书完成货物转移,超过时间,采购人有权自行处置,不承担中标人任何损失。 

(3)售后服务响应时间、要求 

在进行图书验收时如发现盗版、倒装、缺页、损坏或破损时中标人应立即无条件更换或退货。 

若图书验收后,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盗版、倒装、缺页、损坏或破损时,中标人在 5 日内负责更换,采购人不支付任何费用。 

图书验收后 2 年内,如发现有差错或质量问题,中标人应补发或退换,采购人不支付任何费用。 

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1 小时内予以答复,5 天内更换有缺陷的图书,采购人不支付任何费用。

注:上述要求以及标注中:

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

带“▲”标注的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提供经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电子文档,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带“※”标注的产品为投标人开标时需提供的样品,中标后投标人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封存。投标人提交的样品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由投标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带“●”标注的产品为核心产品,系指在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的产品。


第六包:

2.1项目背景

青岛市图书馆线上“读者选书,图书馆买单”项目,是指持证读者通过网站或微信访问线上售书网络平台,像逛网店一样挑选自己喜欢的图书,正确下单以后,中标人就会将该书免费快递读者家里,图书费用由中标人来承担的采购方式。

2.2采购需求

2.2.1要求所供图书应为为2024年1月1日以后国内正式出版的普通中文图书(不包括中小学教辅、教材),为国家正式出版物,不得提供特价书以及非法出版物;要保证所供图书的质量,包括图书装订与印刷质量,对于不合格图书应及时退换货处理;要提供所供图书编目数据,并负责盖馆藏章、粘贴书标、条码、芯片等分编加工服务,加工材料由中标人承担,所供芯片应与青岛市公共图书馆自助借还系统相匹配,采购人不支付任何费用。

2.2.2图书质量及服务要求

★2.2.2.1图书质量要求

投标人必须确保本项目采购的图书是出版机构(经国家批准的)出版有版权的正式出版物,本项目采购的图书必须是 2024年1月1日(含2024年1月1日)以后国内出版图书,不接受国外进口图书。其它范围或来源的图书需满足采购人个性化需求单独配送。凡供货中出现盗版、非法出版物,中标人应承担一切法律及其他责任。

2.2.2.2 图书数量要求

图书复本须完全按照采购人确认的复本量,为读者提供选书买单服务。

2.2.2.3中标人必须剔除活页图书、中小学教辅,若定购价格与实际价格有较大出入的、单册价格昂贵(中文图书单册超过人民币100元)的、特殊版本(活页、64及以下开本、随书配送磁带另外收费的)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否则不论加工与否,一律予以退货,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

2.2.2.4采购服务

中标人必须确保所供图书为2024年1月1日以后出版的未经使用的国家正式出版物,保证所供应图书的质量,包括图书装订与印刷质量;图书品种要求10万种以上,并能及时更新图书品种。

本项目执行青岛市图书馆持证读者通过网站登陆、微信公众号、APP等登陆方式挑选所需图书,中标人检测符合馆藏图书收录标准后登记入藏,简单著录后给读者办理借阅手续,快递到读者所留的收件地址,流通回馆后再完成正常的分编及加工服务。

2.2.2.5系统需求

图书网上销售系统需与市图书馆业务管理系统实现互联,实现如下基本功能:

(1)提供多种形式读者访问,例如网站登陆、微信公众号、APP等登陆接口;

(2)在安全保密的要求下完成读者身份认证,实现帐号密码绑定,实现图书馆相关信息查询; 

(3)网上售卖图书与馆藏匹配查询,自动剔除副本量超标的图书;

(4)读者选择核对无误后,生成订单,物流配送全程三方可查询(销售、读者、图书馆);

(5)读者收到确认后,本次借书记录完成,借阅信息录入市图书馆业务管理系统;

(6)系统提供多种形式的统计查询功能,能够生成相关分析报告;定期整理每月明细单,双方核对确认;通过互联网提供规范的新书征订书目数据和机读编目数据(数据要参见《中国机读目录式使用手册》),提供的所有数据都能在采购人系统中无障碍使用;编目数据与同批次送达的图书同时到馆,并达到 100%的覆盖率,采购人不支付任何费用。

2.2.2.6配送及交货

(1)中标人将读者选书买单选中图书快递到读者手中,在图书送交到指定地点之前所发生的费用及风险全部均由中标人承担,图书在物流快递到读者的环节出现的问题由中标人协调解决。

(2)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协同执行验收工作,一一核实图书和配送清单,严格核查题名页、版权页、正文内容等相关信息,在纸质总单上认真标注和汇集误差,采购人和中标人签字确认,中标人在接到反馈信息后三日内对误差做出处理意见。

2.2.2.7中标人需在图书到馆后,3个工作日内快速执行每批次图书的书目数据建设。采购人在审校过程中发现的业务差错,由中标人负责修改、完善,相关费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2.2.2.8编目数据要求

(1)中标人每配送一批书之前,必须严格按照订单提供规范完整的详细级编目数据,附带excel发货电子清单。该数据能够准确导入采购人的图书馆集群管理系统,并保证100%覆盖率,采购人不支付任何费用。

(2)为选书买单图书配置完整的标准CNMARC编目数据。编目数据以全国图书馆联合编目中心的数据格式为标准,执行采购人相关业务规则规定,数据质量应符合采购人要求。

(3)书目数据完整、规范、准确,书目信息著录详尽,在上述标准和规范框架下,具体须按照《图书馆中文纸质图书书目数据建设规则》(详见附件)进行著录。

(4)中标人必须承诺,配送交付采购人的编目数据不涉及第三方利益,否则应承担法律责任。

(5)采购人对中标人提供的编目数据拥有使用权和所有权。

2.2.2.9编目加工要求

(1)中标人需具有图书编目工作人员,中标人须负责相应采购文献的编目服务并添加馆藏信息,即在编目数据中添加索书号、条码号等。中标人须严格按照采购人要求,给号准确,并按照采购人典藏原则准确分配至相应馆藏地点。中标人编制的书目数据由采购人审校人员进行审校,差错率不得高于1‰(差错率计算公式为:差错率=错误数据条数/被抽查的编目数据条数*100%)。差错率在半年内2次高于1‰,中标人编目人员需要进行编目培训,培训费用由中标人承担。差错率在编目培训后仍不能控制在合理范围内的,采购人有权更换编目人员。

(2)中标人负责提供相应采购文献的加工服务,并在20天内完成,采购人不支付任何费用。内容包括:

①和采购人工作人员一起,做好新书的验收工作。

②在图书书名页,加盖馆藏章

③图书查重、编目、书目著录、馆藏数据录入

④在书内贴上防盗磁条

⑤在书名页和内第7页上贴上条形码

⑥按采购人标准粘贴书标

⑦在书内粘贴RFID标签,完成RFID标签的数据转换。

⑧所供图书的上架、倒架工作。

所有图书加工耗材均由中标人承担,所提供RFID芯片应与青岛市公共图书馆自助借还系统相匹配。为提高加工效率,图书到馆应与中标人加工人员同时到馆。如阶段性工作量较大,中标人应适时增加加工人员,以保证图书加工效能,中标人加工人员中途不得随意更换,直到所有图书加工完成后才能撤离。中标人派驻加工人员一年内人次更换不得超过 2 人次。如无采购人认可合格人员,则需使用采购人指定个人或机构完成书目数据加工。数据加工人工费用由中标人承担。为保证加工人员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纪律,中标人应委托采购人对加工人员的日常管理,采购人有义务对加工人员的具体情况向中标人反映;如中标人加工人员违反采购人相关制度与规定,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加工人员。采购人提供的相关的采编业务培训和指导时,加工人员应积极配合应用。需要编目、加工的图书除中标人订单内的图书外,还包含采购人其它渠道来源的图书,如接收的赠书、地方文献、年鉴等,处理的数量按当年招标份额比例承担,中标人应积极地配合。

现场加工过程中,若图书分类编目质量存在问题,采购人应与中标人及时沟通,并于沟通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人要求,修改好编目错误的图书。采购人有权根据业务需要,临时调整图书加工的具体要求,中标人应根据采购人的实际工作运行程序,提供高效、优质的服务保障。

中标人应确保采购人工作现场实体文献与书目数据的安全。合同期内,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人文献损坏或遗失,采购人有权向中标人提出索赔,中标人需赔偿同版本图书,无相同版本,需征求采购人意见,购买其他版本图书或按采购人估价进行赔偿。

2.2.2.10 图书推广要求

为实现书香青岛建设,中标人须根据采购人要求,每季度开展高品质阅读推广活动不少于1次。主要内容为采购人精心挑选读者喜爱的图书,邀请作者或译者,按照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开展阅读推广活动,活动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化讲座、阅读沙龙、作者见面会、新书分享会等。活动期间产生的嘉宾出场费、交通费以及活动宣传推广费均由中标人承担。

采购人允许偏离范围或者幅度如下:

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不允许负偏离,否则投标无效。对于非实质性条款偏离,按照评标办法中评分规则进行处理。

3.商务条件

3.1交货期

供货有效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按读者线上选书订单分批供货并完成相关编目加工工作)

3.2服务地点

青岛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3.3付款方式

采购人在2026年12月15日前完成采购任务,分批次向中标人支付货款。合同签订后支付30%预付款,在采购任务完成后按批次支付所购图书剩余书款。付款金额以采购方实际验收图书的码洋为基数,按照中标优惠率结算,总付款金额不得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

3.4验收

图书首次还回后,采购人将对图书数量、质量等进行检验,如发现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不符,采购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中标人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

3.5质量保证期

3.5.1质量保证期

(1)其投标产品及后续服务的质量保证期两年。

(2)投标产品属于国家规定“三包”范围的,其产品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三包”规定。

(3)中标人的质量保证期承诺优于国家“三包”规定的,按中标人实际承诺执行。

(4)投标产品由制造商(指产品生产制造商,或其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机构,以下同)负责标准售后服务的,应当在投标文件中予以明确说明,并附制造商售后服务承诺。

3.6售后服务

3.6.1服务内容 

(1)在进行图书验收时如发现盗版、倒装、缺页、损坏或破损时中标人应立即无条件更换或退货。 

(2)若图书验收后,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盗版、倒装、缺页、损坏或破损时,中标人在 5 日内负责更换,采购人不支付任何费用。 

(3)图书验收后 2 年内,如发现有差错或质量问题,中标人应补发或退换,采购人不支付任何费用。 

(4)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1 小时内予以答复,5 天内更换有缺陷的图书,采购人不支付任何费用。 

(5)中标人本项目服务的团队负责电话回访和图书的保修服务。 

3.6.2售后服务标准 

(1)订单反馈 

中标人在接到采购人调整订单的要求后,应在 2 天内将该订单的实时配送情况(包括已送图书及未送图书)形成电子表格通过采购人指定的方式传送到采购人。 

中标人必须每 2 个月向采购人反馈一次图书到书情况,提供每批次缺货清单及原因,连续两次不提供缺货清单与原因的,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人的供货资格,并终止合同。 

在采购人提交正式订单 50 天后,仍不能到货的图书,采购人有权取消订单。 

(2)退换货 

中标人应保证送交的图书为正版,凡有版权问题的应无条件予以退回,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协议。 

采购人预定的图书到馆后,因图书内容不适合图书馆收藏的,无论是否已作前后期加工,中标人应无条件退换。 

对于采购人误订的图书,中标人应予以退货。 

中标人交送污损、破损、图文不清、缺页、倒页、缺附件等质量不合格的图书,无论是否已作前后期加工,中标人应无条件退换,不能以已加工为理由拒绝。 

中标人应在 20 个工作日内对退换货图书完成货物转移,超过时间,采购人有权自行处置,不承担中标人任何损失。 

(3)售后服务响应时间、要求 

在进行图书验收时如发现盗版、倒装、缺页、损坏或破损时中标人应立即无条件更换或退货。 

若图书验收后,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盗版、倒装、缺页、损坏或破损时,中标人在 5 日内负责更换,采购人不支付任何费用。 

图书验收后 2 年内,如发现有差错或质量问题,中标人应补发或退换,采购人不支付任何费用。 

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1 小时内予以答复,5 天内更换有缺陷的图书,采购人不支付任何费用。

注:上述要求以及标注中:

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

带“▲”标注的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提供经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认证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原件的电子文档,否则符合性审查不合格。

带“※”标注的产品为投标人开标时需提供的样品,中标后投标人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封存。投标人提交的样品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由投标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带“●”标注的产品为核心产品,系指在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的产品。

三、政府采购政策

关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与政府采购政策及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政策等相关政策已在采购文件中落实。

四、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投标人的监督。潜在投标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时间截止前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意见包括采购需求的相关意见建议以及适用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等相关证明资料。

五、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青岛市图书馆

联系电话:0532- 85011160

代理机构:青岛利业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忻、邵婷

联系电话:0532-85063327

六、需求公示时间

该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3日。

七、采购需求最终以采购公告、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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