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图书馆 关于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变更的公告

来源:青岛市图书馆    作者:办公室   阅读: 次    日期:2021/05/17

根据《关于印发<青岛市文化馆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等8个事业单位机构职能编制规定的通知》(青编办字〔2021〕26号)通知要求,自2021年317日起青岛市图书馆的名称宗旨和业务范围进行了变更。

变更后的名称为:青岛市图书馆青岛市少年儿童图书馆、青岛市古籍保护中心)

变更后的宗旨为收集、保存、传播文献资料,开展全民阅读推广与社会教育,为社会公众提供均等化、标准化、规范化服务,传播知识、传承文明,促进文化繁荣,推动社会进步。

变更后的业务范围为:负责文献信息资源收集、整理、保存、揭示,并提供公众利用;开展阅读推广及社会教育相关活动,为全民终身教育提供条件和支持;开展面向少年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服务;为公众提供政府公开信息及其他公共信息服务;开展公益性培训,提高公众获取知识和利用信息的能力;收集地方文献,传承地域文化;与其他图书馆及文化教育机构合作,建设全市公共图书馆网络服务平台和数字资源,促进资源共享和地方文化发展;开展馆藏古籍的保护、研究、开发和利用,为全市古籍保护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特此公告。 

青岛市图书馆

2021年5月17日

青图动态
读者服务
数字资源
活动预告
活动报道
青图之窗

新浪微博

微信公众平台

移动阅读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