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图书馆学生学雷锋志愿服务管理办法

来源:青岛市图书馆    作者:办公室   阅读: 次    日期:2015/12/25

为确保学生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在我馆顺利开展,为青少年素质教育搭建有利平台,使学生在实践活动中切实得到教育和锻炼,现制定管理办法如下。

1、凡学生集体来馆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应由班主任或班级负责人提前与馆办公室预约(联系电话:85012801),确定活动的时间和参加人数(附参加活动人员名单,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15岁及以上学生个人可在线申请,在本馆网站首页“志愿服务”栏目下载填写相关表格,发到指定邮箱;14岁及以下学生由家长与青岛市少儿图书馆联系,联系电话:67755346(周三-周日)。

2、本馆办公室负责对15岁以上志愿者作统一活动安排;青岛市少儿图书馆负责对14岁及以下志愿者作统一活动安排。实践活动内容包括:图书的整理分类、上架、倒架、阅览室管理、文化活动组织以及清扫卫生等。

3、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时间视情况不同加以区分。大学生应不少于60个小时,高中生应不少于40个小时,初中生应不少于30小时;有自理能力的14岁以下学生经家长同意,可报名参加青岛市少儿图书馆“小小图书管理员活动”,一般在15—20小时。

4、实践活动结束后,由学生填写详细“社会实践活动表”,本馆各部门主任填写评价意见并签字,由办公室确认并加盖公章;14岁及以下学生志愿者由青岛市少儿图书馆开具实践证明。

5、建立学生实践活动参加人员档案,将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表”复制,连同介绍信一起入档,作为本馆开展未成年人社会实践活动的重要依据。

6、本办法自2009年3月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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